7月2日8:00―7月3日12:00考生登录“智慧沧州”小程序,进入“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说明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提前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即“3+4”或“3+3”贯通培养项目院校。志愿填报时,须选择院校名称及对应的专业。
②往届生不得填报“3+4”和“3+3”贯通培养项目。
(2)第一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1―6个平行志愿,即填报1―6个省级示范性高中。
主城区考生可填报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东校区、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市外国语学校。
各县(市)考生仅可填报本县(市)范围内的省级示范性高中;若本县(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数量不足6所的,按实际院校数量填报即可。
②参加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且成绩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在本批次填报对应学校特长生志愿。
③往届生不得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
(3)第二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1―8个平行志愿。
②参加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本批次填报对应学校特长生志愿。
③往届生不得填报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
(4)第三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5个平行志愿。
②本批次志愿需要填报院校名称与专业名称。考生填报1所院校2个专业的,视为填报2个平行志愿。
(5)第四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②本批次需要填报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填报1所院校2个专业的视为填报2个平行志愿。
2.第二阶段征集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计划的沧州市属高职、中职院校和省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院校,将开放征集志愿填报。
(1)征集计划
第一阶段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沧州市属和省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中职院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报征集志愿计划,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将统一公布参与征集志愿的学校(专业)名单及缺额计划数。
(2)征集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填报范围包括沧州市属、省属、外省属和市属跨市招生的“3+2”“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项目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②凡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按志愿投档且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3.第三阶段线下志愿填报
①所有尚有缺额计划的中职院校均可线下征集志愿。
②未被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线下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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