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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十月考期高等教育自考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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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6年十月考期高等教育自考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含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考核工作,切实加大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管理,依据湖南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大我省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公告》(湘教考通〔2022〕18 号)、《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考“强实践”课程考试工作的公告》(湘教考通〔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质状况,现将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参考对象:

凡在湖南高等教育自考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成功考试报名我校2026年十月考期的毕业论文、实践和强实践课程的自学考试考生,在我校完成有关考核成本的缴纳,方可安排考核。

2、交费标准和方法:

按湘发改价费﹝2023﹞468号文件规定的规范收取本项目的有关成本,强实践、实践环节考核费每生120元/科,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300元/科。

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交费时间:9月18日|9月24日;强实践、实践环节考核费交费时间:9月18日|十月20日;考生应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通过“湖南非税”进行网上自助交费。(交费详细情况见随后发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十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生毕业论文、强实践和实践环节交费步骤)

只在学校备案注册一次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请选择社会考生窗口考试报名,缴纳有关考核成本。

3、答辩与考核安排:

请考生按专业与有关专业学院联系(毕业论文见附表一,实践考核见附表二),知道与考核、考试有关的各种信息。

4、需要注意的地方:

1、所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湖南高等教育自助服务管理软件打印考试报名单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因考生个人缘由没按需要来校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视为自动舍弃,其所交论文指导答辩费、实践环节考核费不予退还,所交论文我校不负责保存。

2、未按时交费的考生不可以参加本次的论文指导答辩、强实践和实践环节考核。

3、我校仅负责社会考生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强实践与实践环节考核的推行和成绩上报。考生的考籍管理、毕业办证等工作均由考生所在地自学考试办负责。

4、考生完成交费后,在9月29近日将毕业论文初稿根据学院的需要给指定的老师(联系方法见附表一)。

5、考生请按需要自行论文查重,并上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可以超越30%。凡引文部分超越50%的论文视为抄袭。凡指导师觉得论文不合需要,需要重写的,只能在本专业的原来研究方向内选题重新写作论文。

6、为公平、公正,我校一直采取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相离别的原则,请考生答辩结束将来不要向指导或答辩老师打听成绩,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与湖南2026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的理论课成绩一块公布,届时请登陆“湖南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查看。

7、强实践考生在有关学院完成笔迹卡填写,进行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考试,三者缺一不可,不然最后成绩不予认同。

8、如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的影响,论文答辩、强实践和实践环节考核不可以如期进行的,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欢迎回母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祝答辩、考核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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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十月考期高等教育自考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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